图为朴槿惠的妹妹朴槿令(韩国《中央日报》)
朴槿惠和妹妹朴槿令(纽西斯通讯社)
海外网11月23日电 据韩媒NEWS 1报道,韩国大法院今天(23日)对朴槿令涉嫌欺诈案作出三审宣判,维持二审判决结果,判处朴槿令1年零6个月有期徒刑、缓刑2年,追缴1亿韩元(约合人民币61万元),并强制进行160小时的志愿活动。
朴槿令是韩国前总统朴槿惠的胞妹,今年64岁。朴槿惠与弟弟朴志晚感情深厚,但跟妹妹朴槿令从上世纪90年代起就开始关系疏远。朴槿惠曾拒绝参加妹妹的婚礼,还将妹夫送进监狱;而朴槿令则在政治上与姐姐公开唱反调。
一审时判无罪,朴槿令笑着走出法庭
根据指控,朴槿令2014年与其随行秘书郭某(57岁)合谋,以承诺协助某生产商签下160亿韩元公共机关订单为由,收受1亿韩元,因涉嫌违反律师法及诈骗罪,朴槿令及其秘书双双遭到起诉。
去年11月2日,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以“证据不足”为由,一审判决朴槿令无罪。
朴槿令与丈夫辛东旭
今年5月18日的二审判决中,首尔高等法院认定朴槿令收钱实为“请托目的”,改判有罪。当时,朴槿令获刑的消息一出,其丈夫辛东旭随即在社交媒体发文表示不满。他说,“我妻子绝不是那种人”,还强调“分明是害了姐姐(朴槿惠)之后又要害妹妹,让朴槿令变成第二个朴槿惠”。(编译/海外网 刘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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